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委编委研究同意成立县消防救援中心,作为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5名。
随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三定”方案出台,灵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创新突破、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解决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困难。4月28日,灵山县第17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0-2022年灵山县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建设工作方案》,采取“主体+派出”机构模式,设立灵山县消防救援中心,新增事业编制45名和66名政府专职队员指标,全县17个镇政府专职队开展达标建设,建强消防救援力量和填补乡镇力量空白。7月6日,灵山县委编委会研究通过灵山县消防救援中心机构编制方案,同意成立灵山县消防救援中心,为县人民政府和县消防机构双重管理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委托县消防救援大队代管为主,设立十里工业园消防救援站和17个镇专职消防队为派出机构,核定事业编制45名,其中县消防救援中心5名,十里工业园消防救援站、陆屋、武利、太平镇专职消防队各3名,其它14个镇专职消防队各2名。县消防救援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派出机构设站长(队长)1名,主要协助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辖区消防救援工作。消防救援中心的成立,有效解决了灵山县消防救援力量编制不足等问题,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效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