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天津从四方面加强急救救援能力建设
2020-08-19
近日,天津市应急委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意见》,以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力量体系、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全市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
《意见》指出,全市要加快建设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健全应急指挥体制、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系统可能突发事件应对实际,建立本部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应急委要明确办事机构、职责任务,履行好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完善区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分灾种应急处置牵头部门的指挥体制。村(居)民委员会要明确应急工作责任人,设置专(兼)职人员,协助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各区应急委和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要完善值班和信息报送系统,实现市应急指挥中心平台与市和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及重点单位互联互通;强化信息“首报意识”,落实30分钟内向本级政府报告信息制度,并立即向同级应急部门报告;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专项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实现应急决策与应急处置快速化、可视化、扁平化。
按照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意见》明确提出要全力建设务实管用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快推进总体预案编制修订,年底前,市、区总体应急预案编修工作原则上应全部完成,市级专项预案应编修完成。市级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风险分析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部门应急预案,要强化预案落实执行,让指挥员熟悉指挥流程和应对程序,让救援队伍熟悉救援措施和装备使用。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每2年至少演练1次,上年度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突发事件的,本年度至少开展1次同类型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意见》要求全市应急系统扎实建设本领高强的应急力量体系,规范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加快应急救援队伍编成、提升应急队伍能力。依托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市应急救援力量资源库,对队伍建设有关信息实现日常化、规范化管理。市、区两级应急委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协同编配公安、交通、建设、电力、通信等精干分队,形成应急救援的拳头力量,建强市、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着眼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需要,最大量编组队伍,明确负责人,制定队伍人员和携行装备名册,做到人册相符。
在应急物资储备方面,《意见》明确了两项主要措施。一是持续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要求各区应急委和市应急委成员单位结合本区域、本系统、本部门风险隐患特点,科学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优化市、区两级应急物资储备布局、规模、品种和方式,配合做好市“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二是持续加强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数据信息的动态集中管理和展示。同时,建立市、区两级应急物资联络员队伍,制定应急物资联络员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物资和装备的日常管理、储备、调拨工作。
《意见》强调,要努力建设联动高效的京津冀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京津冀三地应急管理部门积极推动落实《京津冀三地应急救援框架协议》,充分发挥京津冀应急联席会作用,推进三地联合应急处置、培训交流、重要信息通报会商等机制运行,逐步形成信息、指挥、救援等方面的全面联动。三地应急管理部门加快推进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数据管理系统对接共享,推动建立联合指挥机制。各区和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要在应急训练基地、应急专家队伍和应急知识培训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共用共训。结合三地突发事件特点,联合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应急演练。
文章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