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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安全应急内容∣《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2022-03-25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00027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国务院
成文日期:2022年03月21日
标 题: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发文字号:国发〔2022〕9号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5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分工意见如下:
一、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
1.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国务院各部门分别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2.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进出口保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并留有适当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能源局、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二)重大政策取向和要求。
二、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三)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
(四)加大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力度。
(五)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六)确保粮食能源安全。
(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着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
(八)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九)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
(十)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十一)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
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十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8.抓紧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应急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三)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十四)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五、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十五)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十六)加大企业创新激励力度。
(十七)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23.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工程。(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年内持续推进)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在资金、人才、孵化平台搭建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八)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24.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建设数字信息基础设施,逐步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推进5G规模化应用,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发展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壮大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提升关键软硬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完善数字经济治理,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数据要素潜力,提高应用能力,更好赋能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生活。(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六、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
(十九)推动消费持续恢复。
(二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26.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重点水利工程、综合立体交通网、重要能源基地和设施,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给排水管道等管网更新改造,完善防洪排涝设施,继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400亿元。政府投资更多向民生项目倾斜,加大社会民生领域补短板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国家能源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二十一)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
(二十二)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
28.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市政设施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开展老旧建筑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再开工改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支持加装电梯等设施,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应急部、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七、大力抓好农业生产,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十三)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二十四)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十五)扎实稳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八、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
(二十六)多措并举稳定外贸。
(二十七)积极利用外资。
(二十八)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二十九)深化多双边经贸合作。
九、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三十)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36.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大重要河湖、海湾污染整治力度,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三十一)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三十二)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
(三十三)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十四)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
(三十五)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
(三十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十七)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45.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做好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防御和气象服务。(应急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气象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中国地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应急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一、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三十八)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三十九)必须恪尽职守、勤政为民,凝心聚力抓发展、保民生。
十二、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国防、港澳台、外交工作
(四十)坚持和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侨务政策。
(四十一)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四十二)继续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
(四十三)坚持对台工作大政方针。
(四十四)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来 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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